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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书调又称“洪洞地方书”或“四音子书”。洪洞书调至迟在清末期道光年间(1850年前后)就已经十分盛行。
洪洞书调的早期表演形式主要为一人自弹三弦,采用洪洞方音表演,说唱相间,以唱为主。唱腔属板腔体,基本曲调为上下两句体的结构,由当地的民间小调发展而成。后来衍生出平板、慢板、紧板、踏板等板式和哭腔、喜腔等特色唱腔,以及用于开书的“引子”和落腔的“落板”等。民国初年,出现了二人说唱或一人说唱、多人伴奏的演出方式。
伴奏乐器除了三弦,增用了打琴(扬琴)和单扇镲等,有了“洪洞琴书”的别称。约从1905年左右起,艺人李德云(艺名李仙)开始采用四胡伴奏,从此四胡逐渐代替三弦成为主奏乐器。 据《临汾非遗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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