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练摊”的启示

2013-06-19 09:16:54 来源:临汾新闻网

    城管,无疑是近段时间以来媒体上的高频词,陕西延安的“城管跳脚踩商户头部”事件,及紧随其后的豪华城管大厦、超标局长座驾都使这一群体为舆论所诟病。15日,武汉网友“岔巴子”网上发帖爆料:洪山区城管局一城管员,白天作为执法者在街道巡逻、检查乱摆乱放,晚上则化身为练摊小贩,在路边摆摊卖茶杯。
    (6月16日《武汉晨报》)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随后回应称,当事人确为洪山区城管局正式执法队员。
    与延安城管的“遭际”有所不同,武汉城管夜市摆摊”并未引发舆论一边倒式的批驳,许多网民给予了充分理解,甚至还有小贩表示欢迎的。难怪一位武汉大学的博导也发微博表示,城管摆地摊,业余时间补贴家用,不偷不抢,没啥问题。
    他还建议,鉴于城管系统有规定,执法人员不得经商,应依照相关规定处理,但考虑到该队员熟知小贩心态,可酌情让其去做一些与小贩沟通方面的工作。
    面对或褒或贬的声浪,洪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两名城管人员确实是在执行“卧底”任务,即由该局选派,利用下班时间在辖区内当小贩摆摊,在检查城管执法情况的同时,也通过“换位思考”,深入了解小贩们的实际情况,便于今后提升管理水平。我们不能确定上述解释真伪如何,是否有搪塞之嫌,是否有转移焦点之意,但“换位思考”这种虽然老套的做法,却也不失为破解城管执法难题、缓和与小贩紧张关系的一种有益尝试。
    正如上面那位博导所言,国内公职人员最缺的是换位思考,换位体验一下就知道生存不易,更应变革。整体而言,城管与小贩的关系一直比较僵,即便这些年各地城管进行了诸如柔性执法之类的尝试,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两者的对立,城管围殴小贩,或者是小贩行凶城管的暴力屡见不鲜。但凡双方在某一局部发生肢体冲突,总能发酵成一桩轰动全国的“事件”。加之身为普通人的网民素来有同情弱者的倾向,这种时候无论起因、经过怎样,城管由于背倚公权都会被斥责,而以弱者姿态出现的小贩则多半会得到同情。
    城市的秩序井然离不开城管,同时,经济的繁荣、生活的便捷也离不开小贩,两者本不应是猫鼠关系。
    城管“不尽人情”地执法,是因为职责使然。小贩风吹日晒摆地摊,是因为生计所迫。虽然这个道理笼统而言尽人皆知,但恐怕都不如武汉那位白天执法、晚上练摊的年轻城管体验得那般真切。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有小贩对城管练摊表示欢迎的原因。如同2003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周涛和冯巩主演的小品《马路情歌》,正是出租车司机与女民警通过换位体验,最终获得了互相理解和尊重。执法者与执法对象只有通过这样的换位体验,展开换位思考,方知对方的艰辛不易,而不是一味地互相埋怨、咒骂,甚至是拳脚相向。
    换位思考从来都是双向的,倘若城管能够主动邀请小贩来体验他们的工作,人心换人心,相信再“顽固不化”的小贩也会体谅到城管工作的复杂性,体谅到苦口婆心劝说之难,而之后改变抵触情绪,服从城市管理。
    城管执法人员不得经商,即使被视为弱势的临时工也不应越雷池一步,意在杜绝其因身份特殊性导致的不公平竞争,但若真如“卧底”一说,那么这种练摊是有积极意义的。文/孙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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