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在汶川大地震中,彭州初中生雷楚年,在地震发生时勇救7名同学,与林浩等一起被评为全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他也因此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6年后,身负英雄光环的他,声称可以通过自己所谓的“关系”,帮人找空姐工作、帮人就读重点中学、购买驾照等,被控诈骗了21人共46.3万元。(11月3日《成都商报》)
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公众一片哗然,昔日的“抗震小英雄”沦为嫌犯,令人深感痛惜。“好人有好报”本无可厚非,但雷楚年走到今天这一步,笔者认为,这与媒体的过度追捧渲染和社会的过度回报嘉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雷楚年在汶川地震中的挺身而出为他赢得了“抗震救灾小英雄”的殊荣,同时也当选了2008年的奥运火炬手,还免试进入重点中学,他的这些荣誉是他用生命换来的,社会给予他的回报理所当然。有报道称汶川抗震小英雄雷楚年曾风光一时,各种荣誉接踵而来,每天淹没在鲜花与掌声之中,可谓名财双收。然而在社会和媒体追捧“英雄”的时候,却忽视了当时的雷楚年只是一个孩子,过分的瞩目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心与爱护,让一个孩子在只有赞美和褒扬声中成长,没有经历过挫折的历练,反而会助长其自恃功高的膨胀心理,使其脱离了道德与法制的轨道,逐渐迷失方向,误入歧途。法律是公正的、平等的,即便是英雄,只要触犯法律也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成为一名受人尊重的英雄不容易,世事变迁,曾经的“英雄”没能经得住时间的洗涤、社会的诱惑而沦为一名罪犯,雷楚年的下场极具警示意义,值得世人反思。即便如此,我们也不应为雷楚年的锒铛入狱而对社会正能量失去信心,雷楚年毕竟只是个例,只是希望今后社会和媒体能够清醒,对于英雄人物要理性,社会给予的各种荣誉应适可而止,不要为了刻意塑造一个英雄形象,而去磨平其棱角,隐藏其不足,“英雄”不是完美的,一个真实的、有棱角的英雄形象更值得我们尊重。 白洁
责任编辑:柏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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