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底,全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共计308.02万人,自动限制其购买飞机票375.71万人次,限制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59.88万人次,有约20%的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了义务。
部分被执行人不仅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还肆意进行高消费行为,既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也对司法权威、法治尊严构成严重挑战。在此背景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与限制高消费制度相配套而生。
个人征信记录是居民的信用身份证,信用卡欠款逾期不还者,逾期记录便将被记录在个人征信记录里面,银行在进行贷款审核时对此尤其看重。如果是当期欠款延迟几天才还,这种情况不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形成各界普遍认同的推动执行模式根本变革的基本布局:建立全国四级法院一体化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通过执行案件流程关键节点监督管理与关键节点公开信息化,减少执行失范行为,堵塞廉政漏洞,有效解决法院内部存在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依托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建立执行查控体系、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体系以及执行指挥体系,以信息化手段彻底改变执行程序中查人找物难、执行效率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
可喜的是,2016年2月底,人民法院将与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网络对接,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执行法院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届时,法院的执行力度将成倍增长。有必要早日实现,一旦失信,就将终身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这才是法制社会与信用社会的真正意义所在。(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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