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善于常照“镜子”正“形象”

2017-03-23 22:25:25 来源:临汾新闻网

  古人云: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克服问题,改正缺点,让自己更美,从而不断提升自我,而要做到这一点,党员干部必须善于常照“镜子”正“形象”。

  常照“信念之镜”以强根基。立起心中的明镜关键要做到“三清”:一是政治上清醒。必须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改造主观境界,提高政治鉴别力,对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心里要清楚明白。二是灵魄上清静。只有做到清心寡欲,平心静气,不为浮名浮利和酒色财气所惑,守得住清贫,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专心致志。三是思想上清扫。以心镜照自己,也须常常擦拭思想的“灰尘”。人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人的行为,思想上有多远,就得走多远。

  常照“纪律之镜”以知对错。畏法度者最快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以纪律为镜,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常常照照自己偏了没有,错了没有,使思想上不长毛,言语上不过失,行为上不违纪。

  常照“典型之镜”以明方向。榜样就是标榜,就是方向。英雄人物和先进典型,具有强大的辐射效应,是一种无形而有力的引导力量。焦裕禄、杨善明,以及“村官”高香银等一批党的好干部,虽然离我们远去,但他们心系群众,两袖清风的光辉形象永远活在人民心中。我们要以他们为榜样,校正人身航向,不断完善、提升、超越自己。

  常照“群众之镜”以正形象。广大人民群众是党员干部作风形象的一面镜子。最有权评价工作的成败,你是否称职、是不是合格,干得多与少,成绩大与小,表现优与劣,群众心中有杆秤。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中。你若持身不正,办事不公,律己不严,总有一天群众会把你请下台。为此,笔者认为,要经常深入基层,走近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唯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口碑,赢得人民拥护和称赞。 (董三刚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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