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网评:自己违法在先 别怪交警查得严

2017-05-31 22:30:12 来源:临汾新闻网

  端午假期这几天,临汾的微信朋友圈一反常态,平时大家假期晒的都是吃喝玩乐,这几天说的最多的话题是交警查摩托,观点褒贬不一。更有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把外地的视频也搬到了临汾,说交警如何如何暴力执法。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笔者认为,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不是按最高要求来制定的,而是大家都可以做到的。比如不能偷盗、不能抢劫等等,这是最基本的。而驾驶机动车要有驾驶证并按要求悬挂牌照,这是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大家都应当遵守,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大家可以在街头看一下,驾驶摩托车没有牌照,没有驾驶证,他们遵守交通信号灯的几率有多大?而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则意味着存在交通事故隐患,对大家的生命财产都有巨大的威胁。笔者在网上随便搜索了一下无牌无证摩托车交通事故,结果是触目惊心。

  无牌无证就像一个人没有身份证明,做事情会少了几分规矩。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的人员中,大多未经过正规培训。

  驾驶员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易造成交通事故;无牌无证摩托车因为没有登记上牌,因此无法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导致事故保险救济渠道缺失;摩托车没有备案登记、上牌,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旦无牌无证摩托车被盗销赃后,难以查证。

  有人在微信中说,骑摩托的多是没钱的,买个摩托几千块,再上牌办证下来又是不少钱,无形之中增加了开支。笔者想说,先别忙着说交警不近人情,我们平时所见所闻驾驶无牌摩托车飞车抢包、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也不在少数。试想一下,如果你自己或你身边的家人、朋友有过此类经历,你是否也会痛恨那些肆无忌惮呼啸而过的无牌摩托车?看看朋友圈发的警察查扣摩托的视频,是不是临汾的暂且不论,有的警察飞身扑向摩托车,大家都在骂交警,说什么暴力执法。你知道吗?其实他们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谁不想在节假日陪着家人和朋友,在你们欢聚一堂的时候,他们还在为了社会的安定加班工作。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1款第1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刻不容缓,这是对广大群众生命安全的负责,所以,笔者想提醒一下爱骑摩托车的市民朋友,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他人的平安出行,一定要按规定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牌照,同时,在骑行过程中要戴好头盔,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文/郑轲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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