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悬赏请消费者提产品及服务“意见”,把意见变成商品,笔者不禁为这种“花钱买意见”的做法叫好。
现实生活中,放本意见簿、挂个意见箱征求意见的做法并不鲜见,但舍得“花钱买意见”的却不多。能够做到乐于接受别人的意见已是不易,倘若为了鼓励别人给自己提意见,不惜破费,更属难能可贵。有的商家或企业对消费者提的意见不但不接受,反而有“意见”,认为是拆他的台、坏了他的名声。也有的商家、企业虽然设有意见箱,但锁已生锈,不知何时开启过,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花钱买意见”,使“意见”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在国外早有先例,他们还有专门经营“意见”的公司,该公司与五十多名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建立固定联系,同时,还大登广告,欢迎大家打电话或上门送意见,公司给一定的报酬,公司把收购到的各种“意见”整理分类,出售给商家和企业。许多厂商受到消费者“意见”的启发,闻过则改,及时研制、生产、销售新产品,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而取胜市场。
其实,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提的意见,正是厂商千方百计想得到的“良方”“妙计”“信息”。设立意见簿、意见箱,旨在倾听消费者意见,并且真心实意地接受,切实改进。愿商家、企业能从“花钱买意见”中受到启迪。(鲁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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