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12月1日,朝阳区食药监局将《药品经营许可证》颁给一家连锁便利店。这将标志着北京市首家可以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便利店正式落户朝阳。昨日,位于工体东路的京客隆便利店的收银台后新增了三个特殊的货架,上面放着70多种非处方药品和医疗器械,包括感冒药、医用酒精、退烧贴等常见药品和医疗器械。
买药无需去药店,便利店购药真方便。随着京客隆便利店被赋予非处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授权,“便利店”便打破了过往以经营即时性商品或服务为主的小超市属性,而成为经营包括药品在内的综合性商店。这是落实北京市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最新举措,既为放宽便利店经营范围的有益尝试,也着实为城市居民的购药需求提供了抬脚就到的便利,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说到“便利店卖药”,北京市并非首创。早在2015年,福建省就已出台相关政策,允许连锁便利店设置“便民药柜”,随后便有莆田市的便利店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去年7月,沈阳市政府法制办也在其发布的《沈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中规定,“以连锁或特许方式经营非药品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专柜”。由此看来,“便利店卖药”正在成为一种打破售药禁忌、方便民众购药的惠民趋势。
允许便利店卖药,实质上也意味着“药品专营”的旧格局被打破,这显然有利于扩大药品经营市场的同台竞争,民众为此受益的不只是往返购买的“便利”,更势必有“同款药品比价格”的同行竞价,这或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民众的拿药贵。另一方面也预示着政府监管的力度升级。不仅需要对便利店卖药的经营资质严格把关,更需强化日常监管的飞行检查,跟进人员培训、质量抽检、信用评级、违规惩戒等配套举措。
相反,“便利店卖药”也会衍生出很多问题,但不能因为“便利店卖药”可能衍生一些问题就止步不前,就否定这一便民措施的积极作用,但对于“便利店卖药”要能形成强监管、强约束。要让“便利店卖药”在利民惠民的正轨内运行,要让其开辟的是便民利民的新路径,而不能让其撕开的是加剧“乱用药泛滥”的新口子。
围观便利店卖药,消费者不能只盲目地沉醉于家门口买药的“便利”,更需睁大公民监督的眼睛,关注便利店药品的进货渠道,对夸大宣传、售卖伪劣、坑蒙拐骗的违规行为,要勇于举报、依法维权,恪守零容忍。(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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