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继老人蛮横“索座”被曝光后,被扶诬人”同样与老年人有关。
近日,网上一则“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的帖文引起了广泛关注。11月22日,事发地的四川达州警方称,受伤老太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据新京报)
近两年来,频繁发生的“老人摔倒没人扶”总让人不免感慨世风日下、道德滑坡。其实,我们这个社会不乏正能量,国民整体素质提高亦是不能否认的事实,只能说社会负能量借助现代传媒技术被焦点化、扩大化,从而使人产生了一种人心不古的错觉。在前述四川达州的这件事中,涉事小孩一家人不堪老太及其儿子的骚扰,无奈地协议“赔偿”才得以脱身,甚至还打算搬家远离是非,好心办了麻烦事,摊在谁身上都会懊恼。幸好这件事有众多目击证人,可是,须知并不是每次扶起摔倒老人都会有监控,有目击证人的。
“被扶诬人”缺德性,关系着老年群体的形象;扶人被诬”很受伤,影响着未成年人的价值取向。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未来还将进入深度老龄化,可以说随着老年人的增多,上街摔倒这样的事情会不断发生,而作为年轻人伸出援手扶一把实属理所应当。但,如同西安那位老汉恶语相向、恶行“索座”,老年人一旦倚老卖老,为老不尊,利用社会同情而讹诈好心人,被扶诬人”必会自取其辱,为世人唾斥。当老年人需要帮助时,年轻人向其伸出援手之前却多了顾虑和彷徨,甚至因此冷漠以对,那将是谁都不乐见的事情。这个时候,怎能单纯地说年轻人的素质不高呢?当前,避免媒体审判现象的出现,警方最大限度地还原真相,加大对“被扶诬人”者及其家属的处罚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可以以正视听。给“扶人被诬”者恢复名誉,并给予物质或精神的奖励安慰,唯有如此,好心人才能不受伤,社会正义才能得到伸张,社会正能量才能得以弘扬。
我们既要看到“扶人被诬”的个例,更应该看到扶人被褒奖、绝大多数老人通晓事理的主流。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尊老、敬老、爱老,为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是我们年轻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文/孙宗林)
责任编辑: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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