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小偷”一词,或许在您的心中会对他产生一种恨意:半夜心爱轿车被窃,重要证件及钱财全部盗走;深夜闯入家中,偷走所有值钱的东西;自行车被偷……近日,在各个新闻媒体上,各大报刊上登出这样一则消息,着实让人有些哭笑不得,或许有网友看后会对这件事的行为而点赞,但还需理性还原事件的本质:徐州的张大姐一家经济状况不好,靠丈夫打工维持生计,不料家里还是进了小偷,更意想不到的是小偷不仅没偷到东西,还留下了200元和一张字条:不好意思,你家真是一贫如洗,是我从未遇到过的,这200元你拿去换锁吧。4月13日《大连晚报》)当看到这些描述时,能感受到小偷内心深处残存的那点做人良知,使人一下子忘记了对“偷”这一犯法行径应有的愤恨,对其产生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另眼相看的“敬意”,明明是行窃反而受到点赞,模糊人们的是非观。试想一下,假如小偷遇到的不是贫穷的张大姐家,而是一富户人家,他的行为会怎样呢?一定会像其余任何一次盗窃一样,盗得盆满钵满后“愉快”地离去。
小偷终就是小偷,不是仁慈行善之人。潜入陋室的目的就是为窃取财物的,违法又失德的偷盗行为却得到了网友的点赞,是善良的网友们用善意的眼光看到了小偷留钱的“恻隐之心”,但小偷的偷盗本质是不能被忽视的,如果对小偷留钱让换锁进行点赞,或许会让这个小偷迅速走上不归路,使更多的百姓受到更大的伤害。
当今社会是民主、道德健全的法制社会。笔者认为,我们仍需要保存心中那颗善心,但站在黑与白之间的事件,属于非标准的容不得半点模糊,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是非曲直间不能有灰色地带,这就是法制社会正常运行的最基本特征,无须为留钱的小偷点赞,无论是出于何种善意,依然掩盖不了其入室行窃的犯罪本质。法网恢恢,偶尔的善意无法为小偷的偷窃行为救赎,只有改邪归正,回头是岸。(杨文婷)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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