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的过期食品去了哪里?在受检的四家超市中,竟然没有一家超市的负责人能够说清楚这些过期食品都去了哪里。而记者暗访的结果更是让人感到触目惊心,对于过期食品的处理,不是改了日期重新上市,就是降价处理给了小餐馆。而无论哪种结果,都等于是把过期食品又卖给了消费者。显然,卫生、质检、工商、消协等部门,都不应忽视这一问题。但谁来负责牵头,把这件事做好呢?
权力不作为,权利就要受到侵害。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则政府的职能部门必须及时建立过期食品监控机制。对于一些由企业生产的食品过期的,应建立严格的“召回”制度;对于商家自制的熟食等,应该有透明的监管体制,不能给商家和企业留下“做手脚”的空子,而让消费者永远蒙在鼓里。(秦春兰)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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