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李静)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4月1日起,我市全面落实山西省45种门诊慢性病病种(非定额门诊慢性病病种4种、定额门诊慢性病病种41种),符合申报条件的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申请一种或两种以上(最多不超过三个)门诊慢性病。
门诊慢性病实行定点医院管理,参保居民可选择任意一家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提交认定申请。门诊慢性病病种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70%。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优化规范后的门诊慢性病病种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扩大了慢性病病种范围。新增了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慢性骨髓炎(化脓性)、银屑病、系统性硬化症、炎症性肠病7种慢性病;二是提高了重特大疾病待遇。取消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尿毒症透析的门诊用药起付线,同住院报销累计至年最高封顶限额;三是统一了慢性病病种目录。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拓展了门诊用药选择范围,方便了异地就医结算。四是优化了慢性病服务流程。参保居民申报门诊慢性病时,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病历复印件及病种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对于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能够证明病情,且符合准入标准的,不再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实行限时办结,对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等诊断明确、易于鉴定的病种,将随时受理,及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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