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邦集团成为全省首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企业

2015-08-05 08:47:2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作为一家在境外设有多个公司的大型企业,新政策让我们打通了境内外资金双向流动渠道,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帮助我们‘走出去’!”山西建邦集团公司代表高兴地说道。7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在太原召开全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启动仪式,我市山西建邦集团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公司、太重集团公司、同煤集团财务公司4家跨国公司一同成为全省首批试点企业。这意味着我省4家跨国公司可集中境内成员企业203家,集中境外企业15家的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对企业降低经营成本、自主调配内部资金以及“走出去”将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是指跨国公司可以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成员单位的外汇资金,实现境内与境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的双向互通。将以往分散在境内外“各自为政”的资金统筹管理起来,避免了资金“旱涝不均”的状况,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按照相关要求,上年度外汇收支规模1亿(含)美元以上的跨国公司(成员企业合并计算)或单一企业集团,无论中资还是外资,只要具有真实业务需求、规定的管理措施和手段、近三年无重大外汇违规行为、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均可以开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业务。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我省实体经济发展,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充分挖掘我省涉外经济领域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潜力,重新梳理外汇管理政策,把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直接投资和外债改革等几项确定为支持我省企业发展的重点推进项目。

    据介绍,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政策特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允许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的外汇资金,为境内外成员企业融通资金提供了便利;简化了企业外汇资金运营业务操作,节约了企业资金运作成本,加快了企业资金流转效率,更重要的是优化了企业资金管理模式,带动创新发展。今后,我省4家试点企业可集中境内成员企业203家,集中境外企业15家;可集中的外债额度将达近5亿美元,可集中的境外放款额度将达近3亿美元,比以前大幅增加。

    “开展跨境试点业务,可以方便集团公司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财务管理。一方面,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跨境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另一方面,我们还能够通过集中外债额度利用公司平台从境外借入低成本外汇资金,并办理外债资金的意愿结汇。”试点企业山西建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常崇斌介绍,“我们将通过集中外债额度及集中放款额度,打通境内外资金双向流动渠道,实现公司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在限额内资金有序流动,进而实现公司境内、境外货币资金集中运营和管理,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将会继续跟进试点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开展情况及实际效益,为企业提供更为细致、全面的服务,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推广力度,把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直接投资和外债改革等确定为支持我省企业发展的重点推进项目,让我省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最终实现企业、银行和社会共赢。(李炳俊 李永建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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