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如何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使其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发展,近年来,市水利局通过实施“一覆盖两建设三加强”举措,探索出了一条法治建设新路子,为法治临汾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省水利厅等部门给予充分肯定;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推广学习典型经验。
构建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实现全覆盖
水利局根据全市水利形势,编发法律、法规等制度8本。首先编印了《党内法规制度选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选编》等共5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在全省水利系统尚属首家。其次编印了《临汾市法治建设制度选编》,在全市第一家实现了市级重要制度的全覆盖。再次依法制定、编印市级水利制度。在严格执行内部合法性审查程序基础上,制定了《临汾市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临汾市水利局权责清单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市级水利重大制度的全覆盖。
制度的全覆盖,为水利系统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今年水利局又启动了“制度工程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市级水利制度体系,努力实现深度的全覆盖。
市水利局以常态化、制度化方式,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和深化普法全覆盖。一是壮大队伍,构建普法联络网点。在机关、学校、企业、单位、社区、乡村初步建立了普法联络网点,成立普法志愿者大队、讲师团,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联动的普法体制机制。二是实施制度化、常态化普法。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确定为普法固定时间。坚持在《法治工作要点》中做计划逐月安排普法任务,使新法规学习宣传及时得以落实。三是多点多面,构建法治舆论氛围。利用多种节点、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编发《临汾市水利局——法治学习宣传材料》50套。同时,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在20个微信圈等播放《水说》《保护河湖从你我做起》等宣传片、公益广告。
市水利局的普法覆盖,从党内到行政,从政府到社会,从领导到群众正步步深入;开会普法、下乡普法,扶贫普法、网络普法,普法正蔚然成风,并向深度的常态化、制度化迈进;法治文化建设正成为全系统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的基本支撑。
建设新型法治体制和法治队伍
市水利局负重前行,不畏艰难,努力建设一套适应新形势的水利法治工作体制。为了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精神,积极开展法治工作,努力推进综合执法,2011年该局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需要设立了法制办。基本形成了法制办协助局领导开展依法行政等工作,支队探索综合执法,业务科室、单位分项负责日常执法的一线执法二线监管、统分结合、联动互补的工作体制和机制格局。
该局强化监管、服务,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作风过硬的职业化法治队伍。首先,落实持证上岗执法。2015年底,在全系统执法证件紧缺的情况下,为市、县两级450余名水政执法人员办理了水利部水政监察证,避免了大面积无证执法问题,为合法执法创造了必要条件。其次,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各类法治培训1300余人次。2016年10月,举办了600余人参加的全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执法培训考试,并实行了考试与工作考核、上岗挂钩,对强化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再次,水资源、水土保持执法等进一步细化了自由裁量权,完善了执法程序等制度。
加强履职尽责与权力监督
市水利局制定和完善了权责清单制度,实行了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了一个窗口、限时、规范、透明办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推行了“依法、合规、标准、程序”的水利管理原则;认真执行局领导分工负责制。重大决策,吸收科级干部参与研究,并定期向职工通报。聘请了职业律师做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和办案咨询。依法治水,兴利除害。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实施河道治理、防汛抗旱减灾、扶贫攻坚、大小水网等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基础上,严查各类违法事件,清理违章堆积物,查封违法取水设备,有效遏止了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确保了水事秩序进一步好转。全市两年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水保补偿费等两亿多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办案中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坚持依法审理,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实行了专管科室起草决定、办公室复核、法制办审查,律师参与合议,法制办最后报批的方法。同时,把办案作为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向群众普法的过程,教育执法人员积极作为履职尽责,引导和支持公民维护合法权益,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加强履职尽责的同时,积极接受党纪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积极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按时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的任务;专人赴代表所在山村研究落实代表建议,取得代表的普遍满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地接受社会的监督。
加强党的领导及投入保障
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给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一是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建设,积极组建领导机构。党组书记、局长任耀文带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2015年制定了“依法、合规、标准、程序”的水利管理原则。党组其他领导认真研究推进法治工作,积极解决经费困难问题等,都给工作进行提供了积极的支持和保障。二是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水利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党组研究制发了《2016年全市水利法治工作要点》;今年全市水利工作会议,对法治建设作了重要部署和专门计划。三是重视工作研究,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2016年底党组协助省厅在本市召开了全省水利法治建设座谈会。任耀文与法制办主任参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法治论坛”,攥写了获奖的《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对策》,为实际工作做了充分的理论和思路准备。
近年来,市水利局坚持“一覆盖两建设三加强”思路、方法全力推进全市水利法治建设,使全局乃至全系统在制度建设、权力运行、履职执法,人民权益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等七个方面,都有了比较显著的提高和改进,全系统法治社会建设也得到了快速推进。(张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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