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生患六类疾病学校可不予录取

2011-04-22 11:1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张莹超) 4月20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我省公布了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如果考生患有六类疾病,所报高等院校可以不予录取。
考生患有下列六类疾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性肾、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另外,患有以下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在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等六类不能录取的专业都有严格的规定。
市招考办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填报志愿,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限报专业不要填报,在往年高招录取中,总会遇到一些考生因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而发生不予录取的退档情况,或者开学后,有的考生即使已被录取,在入学复查时也会因身体条件不能完成正常专业课学习而被退学。
又讯 (记者 张莹超) 我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和专升本开始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均为20日至24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6日至29日。
凡愿意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均可在网上报名并在本校参加确认,各校不得给外校学生确认。
对口升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确认认往届毕业生到所在市考试中心确认。确认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山西省对口升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往届生还须携带毕业证。退役士兵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照相、确认时间为4月28日,考生持身份证、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升学报名资格审查表、体格检查表到山西教育宾馆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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