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

2012-07-26 08:04: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范韶华)“我们无业的居民也一样有了养老金,孩子们的负担减轻了,生活更加踏实了,党的政策好啊!”7月23日,霍州市鼓楼办偏门场社区74岁老人朱壮宁领到了养老金后高兴地说。同他一样,该市已有5000余名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领取了养老金。这是该市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之后,又启动实施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至此,该市城乡居民全部实现了“老有所养”。
据了解,该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城镇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到55元养老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自行缴纳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障。缴费分每年100元到1000元10个档次,政府将对参保人员给予每人30元至50元不等的缴费补贴。
为扎实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这一惠民政策,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订出台了操作性很强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倾斜财力,挤出资金拨付了专项经费,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层层狠抓落实,分级业务培训,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城乡居民参保热情高涨。截至目前,该市农村已参保76156人,城镇参保8000余人;农村养老保险已发放养老金1090.4万元,发放16345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已发放养老金160余万元,发放5000人。
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只是该市改善民生、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个亮点。近年来,该市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置于工作首位,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持续改善民生,加快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群众社会保障待遇,致力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连续几年,该市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均占到财政总支出的65%以上。该市首开全省先河,出台了《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方案》,政府每年出资300余万元,对双亲亡故、单亲亡故、父母一方卧病在床、本人有重大残疾的四类困难家庭学生和农村80岁以上老人实施固定救助,并将全市所有孤儿全部包联到市级领导名下,把对弱势群体的个别关怀扩大为全面救助,形成长效机制,每年都有1500多人受到救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再就业援助,就业安置等多重保险为人民群众撑起了遮风挡雨的安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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