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蕴强)“韭菜”写成了“艽菜”,显著”写成了“显注”,香菇油菜”写成了“香菇尤菜”,停车”写成了“仃车”……文字是一个民族得以传承的命脉,走在我市街头,一些机构和门店因为各种原因写错别字,不但给少年儿童造成不良影响,也损害了我市的整体文明形象。
“妈妈,这个香菇尤菜的‘尤’字写错了吧,应该是绿油油的这个‘油’吧?”8月2日晚,记者在我市福利巷中段某家饭店听到,一对母子的对话。该母子吃完饭后将发现的这一问题反馈给了饭店老板,老板笑着说:光顾着忙活儿了,一着急想不起来就写了个同音字。”并表示随后更正此字。
8月3日上午,记者在我市广宣街某家药店,药店LED广告牌的滚动广告居然出现了错别字,每人每天限量1盒”错写为“每人每天限量1合”,疗效显著”错写为“疗效显注”。据附近一位市民介绍,药店的这条广告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
在我市鼓楼西大街某小区内,一家住户后院墙上写着“摩托出入,请勿仃车”错误将“停车”写成“仃车”。
该小区住户杨女士认为,错别字是一个城市的“文字垃圾”,既影响了正常交流,也影响了市容市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市的文化品位。杨女士是一名小学语文教师,她认为街头错别字会误导学生,影响小学生正确识字。有一次,她指出一名学生“衣衣不舍”应该是“依依不舍”,这名学生却说:“我看到一家服装店的招牌就是这样写的。”
经常留意街头错别字的赵女士说,错别字错误虽小,但极易对少年儿童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也损害了城市形象。
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明确要求,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我国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有强制性的管理措施来规范招牌、广告上的用字。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责任编辑: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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