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莹超)10月16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已经揭晓,共产生了62名全国道德模范,同时有265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我市推荐的张丹华和贺印娣获名列其中。
张丹华,1981年出生,生前系翼城县翼钢公司质检部理化中心主操兼班长,因为救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2013年3月16日20时,在翼城县城的街道上,张丹华和婆婆、儿子三人步行至一家超市门口,回头看见超市对面大街中间躺着一个人。她对婆婆说:妈,你看,大街上躺着一个人,不知是被车撞了还是怎么了,如果没人管很可能被过往车辆碾轧,有生命危险。”未等婆婆回答,她就看到自东向西疾驰过来一辆面包车,眼看就要碾轧到路面上躺着的陌生人时,她疾步上前将陌生人推向一边。陌生人得救了,而她却不幸被车辆撞击而牺牲。
2014年4月,临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临汾市见义勇为协会追授张丹华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特等奖”;2014年9月,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张丹华同志“第五届山西省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称号;2014年12月,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张丹华同志临汾市第三届“十大道德楷模”称号。
贺印娣,吉县中垛乡三堠村的一位普通农民,她践行诺言,坚持替已故儿子偿还债务的事迹被人们广为传颂。2004年,贺印娣的二儿子刘建辉被查出了胰腺癌,先后花费近40万元,也没有挽留住儿子的生命。更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的是,一年之后,丈夫又因患胃癌不幸去世,给她留下一个写满名字和借款数额的笔记本。十年来,贺印娣含辛茹苦、早出晚归,靠着经营8亩苹果园和到山上打酸枣,到陕西帮人摘花椒,到果库装苹果等打工的收入,基本上挣多少还多少,累计还款21.2万元。
2014年,贺印娣被吉县县委、县政府授予“最美吉县人”称号,被山西省文明办评为“山西好人”;2015年,市妇联授予她“最美平阳花”荣誉称号,同时荣获中国好人榜“诚实守信好人”称号。
近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工作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有孟佩杰被评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市供电分公司离休干部解黎明被评选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吉县屯里镇太度村农民芦来柱获“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提名奖、张丹华和贺印娣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市文明办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行动起来,响应中央号召,大力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