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教育局:明确家长监护责任 排除校园周边危险源

2016-01-21 10:42:43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郭璞) 日前,市教育局就2016年寒假有关事项做出通知,全市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寒假时间为4周,自1月22日至2月22日放假,2月23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放假时间为3周,自1月29日至2月22日放假,2月23日开学。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和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出发,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放假前的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学生做好假期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护责任,增强学生校外活动的监管和安全保障,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防寒防冻、燃放烟花爆竹、滑冰溺水、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鼓励学生积极进行社会实践。同时,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近期省、市下发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校园周边危险源排查工作,坚决做好放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避免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于1月25日前将校园周边危险源排查台账上报至市局安全科。寒假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如发生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减少灾害损失,并按程序向有关职能部门及主管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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