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8月3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由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进入公示、投票阶段,我市张丹华入选候选人名单。
张丹华,1981年出生,生前系翼城县翼钢公司质检部理化中心主操兼班长,因为救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献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
2013年3月16日晚8时许,在翼城县城的街道上,张丹华和婆婆、儿子三人步行至一家超市门口,回头看见超市对面大街中间躺着一个人,她对婆婆说:“妈,你看,大街上躺着一个人,不知是被车撞了还是自己摔倒了,如果没人管很可能被过往车辆辗压,有生命危险。”未等婆婆回答,这时自东向西疾驰过来一辆面包车,眼看就要碾轧到路面上躺着的陌生人,她疾步上前将陌生人推向一边,陌生人得救了,而她却被车辆撞击,不幸牺牲。施救过程被现场多人目睹,并及时报警协助处置。
2014年4月,临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见义勇为协会追授张丹华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特等奖”。2014年9月,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张丹华“第五届山西省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称号,2014年12月,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张丹华同志临汾市第三届“十大道德楷模”称号,还被授予“山西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记者 张莹超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