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医保增由15种至29种

2016-09-07 09:52:1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提高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参保人员需求

城镇职工慢性病医保由15种增至29种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潘华玲)9月5日,记者从尧都区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简称:尧都区医保中心)获悉,为规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医保已由原来的15种增加至现在的29种,同时也增加了一些便利措施。

  扩大病种范围 规范支付管理

  据了解,我市城镇职工慢性病病种由原先的15种增加到29种,这些慢性病可随时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患者本人近两年在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近期检查单、化验报告单;诊断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病历手册。

  此外,城镇职工慢性病支付办法由原来的零散管理,自2016年起规范为定额管理。

  注意报销须知 及时享受优惠

  《临汾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部分慢性病的报销办法需要注意。其中,同时患有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执行月补助限额最高的病种限额;每增加一个病种,职工医疗保险月支付限额增加150元,最多不超过3个病种。

  此外,对于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和化疗待遇、血管支架术后双抗凝药物治疗、肺结核待愈合期及慢性丙型肝炎应用干扰素治疗几种疾病的报销办法需要注意。

  同时,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用药必须提供二甲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开具的用药处方或门诊病历;慢性病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到期后可继续申报;慢性病用药严格按照一种病三种药,两种病五种药,三种病七种药执行。

  定点药店买药 省去报销程序

  尧都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的人员,可在规定的范围和限额内,到定点医药机构看病购药,然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比如说参保职工患有糖尿病合并并发症,每月可以享受450元的报销待遇,以往都是参保人员在药店消费后,再拿着相关医疗单据进行报销。从今年开始,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药店购买所需药品,不需要再走报销的程序。”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措施为患有慢性病的广大参保人员带去了诸多便利。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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