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卫红)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市残疾人联合会在市区平阳广场举行市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授牌仪式暨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该残联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残疾人既是普通公民又是特殊群体,作为普通公民他们享有宪法、法律所规定的所有权利,但由于受生理、心理条件的限制,残疾人在使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维护。该残联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依托山西近道律师事务所,成立市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专门为全市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中心将对需要法律帮助的残疾人在咨询、文书代写、调解、代理等方面给予无偿帮助,包括:法律咨询;民事案件的诉讼、仲裁代理;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等。
山西近道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表示,法律服务中心将从残疾人实际需求出发,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踏踏实实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残疾人群体感受到社会温暖。活动当天,该残联共制作宣传板17块,发放宣传材料近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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