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中小学寒假30天禁上课补课提前开学

2016-12-23 10:16:1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郭秀婷) 12月21日,记者从我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方案已出台,寒假时间安排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自1月14日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放假,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自1月21日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放假,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放寒假前,我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对假期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他们将通过放假前的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学生宣传学生假期安全的教育工作,明确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护责任,增强学生校外活动的监管和安全保障,特别是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防寒防冻、燃放烟花爆竹、滑冰溺水、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集中开展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彻底清查安全隐患,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组织师生集体活动时,必须有安全工作预案、履行报批手续,确保师生人身财物的安全;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寒假中,我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指导学生合理安排生活,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鼓励学生积极进行社会实践;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和制止违规补课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真正落实到每一所学校,确保师生充分休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提前开学。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在寒假期间对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对违规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实习生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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