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新增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82人,山西入选44人,临汾6人,位于全省10个参选城市中第3名。
此次公布传承人名单始于2015年,近3年来,经各地申报、专家组初评、社会公示、评审委员会审核、公示等程序,方得出炉。此次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涉及非遗保护项目: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10大类,我市占有4类。
我市第五批入选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有:
传统舞蹈类(2人)
张飞飞,山西翼城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翼城花鼓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张西山,山西侯马市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麒麟舞(麒麟采八宝)代表性传承人。
传统戏剧类(2人)
凌凤英,山西曲沃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任庄扇鼓傩国家级传承人。
潘国梁,山西临汾蒲剧院副院长、临汾眉户剧团团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晋南眉户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技艺类(2人)
王德才,山西襄汾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酿醋技艺(小米醋酿造技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张世峰,山西襄汾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皮纸制作技艺(平阳麻笺制作技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1人。前几批传承人分别为:第二批蒲州梆子任跟心、张峰(已故)、郭泽民;天塔狮舞李登山;翼城花鼓杨作梁(已故);第三批晋南威风锣鼓王振湖;第四批晋作家具曹运建。
临汾市非遗保护中心田龙主任表示,认定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目的是保护重要知识和技艺的传承骨干,鼓励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带动传承人群提高传承实践水平。下一步,市非遗保护中心将与各县(市、区)文化局一起,秉承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支持力度,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情况考评和动态管理机制,营造良好传承环境,推动传承实践活跃开展,促进临汾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与现实生活相融合,在当代社会焕发新的活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开创新时代临汾非遗传承、保护和发展的新局面。(董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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