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韩晓芳)善行无迹,掬水留香。4月16日,“榜样山西——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颁奖典礼”举行,全省共选树50名模范,其中道德楷模25名,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25名,我市郭艳香等5人入选。
据市文明办负责人介绍,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评选和表彰活动,是在省文明委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人社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联合主办。
自2018年3月启动后,经基层推荐、确定候选对象、公示评议、征求意见、组委会研究建议、省文明委审定等程序后,最终确定产生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5组共25名(组)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和25名提名奖获得者。我市共入选5名,其中道德模范2名:郭艳香(助人为乐);张美静(孝老爱亲);提名奖入选3名有:李刚(见义勇为),徐福生、公维玲(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