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出台旅游差异化奖励办法

2020-04-04 09:24:49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孙宗林) 日前,我市出台《临汾市旅游差异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并进行了新闻发布,加快推进全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旅游奖励政策作用,以旅游奖励撬动文旅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据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奖励办法》是在市政府的主导下,由该局牵头,在2018年4月施行的《临汾市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更加契合时代发展,优势明显,亮点突出。

  亮点一:奖励项目更多

  相比试行办法,此次出台的《奖励办法》积极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完善平时与节假日、淡季和旺季差异化旅游奖励,以期达到淡季不淡、旺季更旺,且能错峰游览的效果,加大了对旅游包机、专列、大巴、自驾游、直通车、入境团队的奖励额度,增加了对国内游高品质团队和“康养山西·夏养山西”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的奖励,对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市场更具吸引力。

  亮点二:奖励力度更大

  相比试行办法,此次出台的《奖励办法》围绕品牌建设主题,新增了对A级旅游景区创建的奖励。办法规定,对2018年山西省旅发大会以来,我市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奖励200万元,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奖励100万元。

  本办法发布施行后,每创建一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将奖励200万元,创建一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奖励100万元,创建一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奖励30万元。

  亮点三:奖励效果更好

  为了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奖励办法》新增对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及省级“黄河人家、长城人家、太行人家”的奖励政策,大力度扶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标准化发展、特色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参与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乡村旅游“百花齐放”。

  具体而言,《奖励办法》规定,对2019年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乡宁县坂儿上村奖励20万元,对已成功创建省级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的10家乡村奖励5万元。以后每创建成功一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奖励20万元,创建成功一家省级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奖励5万元。

  与此同时,对成功创建省级“黄河人家”的吉县壶口镇陈家岭村朱朝辉家等19家单位,省级“太行人家”的安泽县府城镇李垣村朱德路居人家等11家单位每家奖励2万元。以后每创建成功一家省级“黄河人家”“太行人家”奖励2万元。

  《奖励办法》还规定,同时成功创建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省级“黄河人家、长城人家、太行人家”的单位不重复享受奖励。

  亮点四:奖励范围更广

  相比试行办法,此次出台的《奖励办法》首次提出对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创建的奖励。具体而言,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奖励20万元。

  据了解,该《奖励办法》同时对奖励条件、现场查验、奖励申报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奖励资金将纳入财政预算。

  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同时介绍,《临汾市旅游奖励办法》奖励额度、幅度、广度均居全省第一。接下来,我市将紧紧抓住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用好用足《临汾市旅游奖励办法》,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尽快走出疫情影响,让旅游真正活起来、火起来、热起来、红起来。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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