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田亚欣:铁肩担正义 柔情解千结

2019-06-28 08:53:3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有纠纷,找田姐”,“田姐”说的就是田亚欣。“有困难,找田庭长”,这“田庭长”说的也是田亚欣。

  “田姐”,是田亚欣任基层法庭庭长时用真心与柔情化解“家长里短”、纠纷难题换来的亲切称呼;“田庭长”,则是田亚欣26年间用赤诚与担当谱写公平正义、赢得群众信赖博得的真情呼唤。

  数月前,田亚欣还是洪洞法院甘亭法庭庭长,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法院辖区3个乡镇、91个行政村,东西跨度100多公里的角角落落都有她的足迹,这些足迹记录了一位“全国优秀法官”的为民情怀。今年4月份,田亚欣被任命为洪洞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

  她,爱给自己“找事”

  “别人在法庭坐堂问案,她却将庭开到了当事人家门口。别人坐等当事双方举证,她却自己深入基层调查事实真相。她就是一个爱给自己‘找事’的人。”这是甘亭法庭书记员马俊刚眼里的田亚欣。

  “自己多跑腿,当事人少诉累。”这是田亚欣为自己“找事”的原因。

  “我要来讨个说法。”有一次,上寨村50多岁的郭阿姨来到法庭,称邻居71岁的李大爷3年前趁她家中无人之际在她家宅基地上砌了院墙。今年,郭阿姨准备在此地盖西厅,却遭到李大爷阻挠并损毁了建筑材料,郭阿姨实在气不过只能来法庭。

  看到郭阿姨情绪激动,田亚欣把她带到办公室,安抚情绪并详细了解情况。“郭阿姨只是口述双方存在的矛盾,却拿不出证明宅基地属于自己的证据。”田亚欣心里明白,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无法举证完全可以判她败诉,但这样就会激化两家的矛盾,无异于雪上加霜。于是,田亚欣决定带着法官去上寨村现场调查。

  从朝阳初上到夕阳西下,田亚欣带着合议庭成员走访了村里时任老支书、老民调员、两家的邻居、建房时的工头以及现任村干部,一天辛苦终于弄清了宅基地的来龙去脉。随后,依据确凿的证据,法庭开庭审理并依法判决:被告李大爷10日内将所砌院墙拆除,不得阻碍郭阿姨家在院内施工。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一起邻里纠纷就这样得到了圆满解决。

  她,敢于在工作中创新

  “甘亭法庭案多人少,工作强度非常大,但她愣是干得风风火火,还玩起了创新。”这是洪洞法院专职委员王冬莲眼里的田亚欣。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陈某于2015年10月20日前归还原告借款12300元了事,如被告不按时给付,将加付原告利息1500元及自2015年8月6日至还清之日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

  这是甘亭法庭一份“附判决主文”的民事调解书中的内容。

  在民事案件尤其是借贷案件调解中,为了尽快结案,在法庭的主持下,当事双方往往在最终还款或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即便如此,另一方仍不主动履行。申请强制执行时,执行机关往往按照调解书上的最低标准予以执行,使当事人蒙受损失,也使拒不执行人有机可乘。

  为杜绝这种情况,2015年起,田亚欣开始在甘亭法庭尝试“附判决主文”的调解书,即在民事案件调解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案件的判决主文作为不主动履行调解附加条件,从而保障了让步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因调解的让步而有丝毫损失,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

  这一举措试行仅一年半就颇有收获,甘亭法庭办理的460余起案件中,只有23起进入执行程序,其余均得以主动履行。

  田亚欣还率先大胆尝试利用视频聊天审理案件,使许多当事双方因地域问题无法开庭的案件顺利审结。

  在田亚欣主办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但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双方达不成共识。原因是被告平时在家务农,传统观念比较严重,认为男孩就应该自己抚养。而原告认为,孩子在她打工的北京一企业附近上学已多年,能够接受较好的教育,所以也要求抚养孩子。

  鉴于双方的实际情况,田亚欣认为,为了更有利于孩子安心学习和生活,以不改变目前孩子的生活环境为佳。她多次与被告进行交谈,希望他能打破传统观念,多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在与被告真诚交谈后,被告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希望见见孩子,看孩子过得到底怎样;二是要听听孩子的意见,到底愿意和谁一起生活。可孩子远在千里之外的北京上学,让他回来不可能,原告去接往返一趟费钱又费时,这可怎么办?

  情急之下,田亚欣想到了视频聊天,何不尝试运用网络呢?于是,孩子中午放学回家时在邻居家上网同父亲进行了20多分钟的交谈,被告的亲情沟通得到了满足,抹着眼泪表示尊重孩子的选择,决定放弃抚养孩子的请求。

  “远程视频庭审作为一种新型的审判模式,是对传统庭审的有益补充。通过开展远程立案、远程视频庭审等一系列利民、便民措施,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提高了办案效率。”田亚欣的做法,开创了我市网上远程视频开庭的先例。

  她,乐于为群众讲法

  “以前有矛盾全靠一张嘴去吵,现在可不了,我们也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了,都是田姐教我们的,真是接地气的好法官啊!”这是群众眼中的田亚欣。

  在办案中,田亚欣十分注重法治宣传和家风思想传输,从2015年起,她把自己的办案心得、法官心声,以“迷你小故事”“法官说法”等形式在全国一些媒体刊登和转播。她还利用节假日、主题日开展家事系列普法活动,送法进乡村,面向妇女群众宣传文明进步的价值观,提高妇女同志的自信、自强、自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她自己编写印发的“法制小故事”彩页,也随着她普法的足迹飘扬在槐乡大地,深受群众喜爱。

  田亚欣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建立了遍布辖区内91个行政村的诉调对接网络,成立了3支妇女维权服务队、3支人民调解员队伍、1支人民陪审员队伍,让队员蹲守在人民群众的身边,协助法庭做好法律的普及宣传、案件的回访调查和矛盾纠纷化解,让全社会都参与到和谐维稳建设中,搭建起法庭与群众联系的“直通车”。

  “妇联调解员在宣传法律工作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基于这样的认识,田亚欣加强对妇联调解员的专业培训,把她们提供的事实调查材料作为处理家事案件的重要参考。也正是通过这样的共建平台,田亚欣为广大维权妇女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实现了妇联维权与法院审判的良性互动。

  田亚欣还担任了辖区内11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对师生及家长进行法治安全教育……

  用心理千家难理之事、解群众难解之忧。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6年来,田亚欣公正办理“家长里短”类的民事案件3000多件,案件结案率达到98%,家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0%,主动履行率达到95%,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递着司法的温情。

  记者手记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便沉淀多少真情。

  田亚欣常说,“基层法庭断的都是小案子,管的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这些小事却关乎着邻里和谐、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只有多深入现场、多调查取证,当面掰扯清楚,当事人才会心服口服。”

  的确,案结事了是责任,事了人和是追求。一份理解、一个握手言和的微笑,都能化为田亚欣在齿轮与麦穗辉映的天平下逐梦的动力。那梦想,便是让群众摸得着、看得见,并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 荀丹薇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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