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张莹超)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全市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道德风尚,4月18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我市启动第四届“十大道德楷模”评选表彰活动。
自2009年首届临汾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表彰活动开展以来,我市不断加大道德楷模选树工作力度,并积极参与全国、全省道德楷模及“身边好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各类先进典型层出不穷;先后涌现出孟佩杰、解黎明、芦来柱、贺引娣等一大批享誉全国的典型人物,充分展示了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有力提升了全市的美誉度和软实力,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大亮点。
第四届临汾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表彰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5个类别,每类表彰两名,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提名奖。
助人为乐模范:需要的是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要求的是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要求的是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拾金不昧,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要求的是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要求的是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此次评选活动采取单位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可由本人所在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办,临汾、侯马开发区文明办,市直文明办,市金融系统文明办推荐,组织关系不在市直工委和金融系统的驻临企事业单位可向市文明办直接推荐;也可由群众(含本人)直接向各基层文明办推荐。各基层文明办及驻临单位根据市里安排,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按照评选条件和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初选后向市文明办上报。按照评选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领导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曾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荣誉者(含市级提名奖)不参加本次评选。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