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联动 同步推进
我市开展“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集中巡察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辉) 日前,记者从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了解到:为深入贯彻省委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推进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委要求,安排市委6个巡察组和县(市、区)委48个巡察组,依照“市县联动、同步推进”的体式格局,对市县两级党委第一轮巡察的所有被巡察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开展以“直指政治生态、深化巡察成果”为主题的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集中巡察。巡察时间自9月28日开始,大约持续20天左右。
据悉,此次巡察按照“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解决问题”的“三部曲”展开。巡察内容围绕省委书记骆惠宁提出的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六字方针”“五个目标”和“六个重点任务”,结合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五个建设’”工作部署,在第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重点对被巡察地区和单位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风建设3个方面的12个重点问题进行再了解、再发现、再督查、再促进。
巡察方式方法上,综合采用“12+N”的巡察方式方法。12种巡察方式方法是明确规定的,即: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抽查核实、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或复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深入了解、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N”是指最后一条授权性兜底条款,即可以是一种方式,也可以是N种方式,为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创新预留了空间。此次巡察在巡察延伸范围上还有原则性规定,市委巡察延伸到乡的数量不少于当地乡镇(街道)的三分之一,县(市)部门不少于5个;县级巡察延伸到村的数量不少于当地行政村的三分之一,县(市)部门不少于3个。
集中巡察结束后,市委各巡察组、县(市、区)委巡察办就巡察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巡察办汇总形成综合专题报告,经市委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省委巡视办。市、县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共性问题,经领导小组、“五人小组”研究后,反馈给被巡察地区和单位进行整改。市县两级巡察办、巡察组要做好问题整改的督查督办,切实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被巡察地区和单位要将“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集中巡察的整改情况纳入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县(市、区)委巡察办要将当地的综合整改情况报告给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办要汇总市县整改结果形成综合整改情况报告,经市委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省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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