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提供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临汾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9月26日)
张晓永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保持政治定力,聚焦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不敢腐的震慑作用有效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发生了积极变化,从严管党治党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一)严明党规党纪,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加强。五年来,我们始终把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作为履职的首要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政令畅通。突出政治定位,协助市委开展了第一轮巡察,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匡正选人用人导向。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层层传导压力,两个责任”稳步落实。五年来,我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协助市委抓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协助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了责任清单、工作约谈、党委巡察、监督提醒和深化“四述”五个实施办法,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先后召开全市落实主体责任汇报会、集体约谈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督查,敦促各级党组织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建立健全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层层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有效克服责任虚化空转。市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了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现场质询等活动,及时向市委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向市委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着力纠风治乱,党风、政风持续稳定向好。五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环环相扣、不断深入,党风、政风稳定向好。市委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为全市作出了榜样。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二十五条规定,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作风督查。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密切联系实际,坚决正风肃纪;各级纪检机关抓住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从严查处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占用办公用房、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积小胜为大胜,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55起,处理228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63人。市纪委对70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发挥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同时,依托全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实现了干部廉政教育全覆盖。
(四)严肃执纪问责,惩治腐败压倒性态势逐步形成。五年来,我们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市、县、乡三级完成2008年至2015年9月的涉纪问题线索大起底,共起底问题线索21348人、28426件,其中办结21135人、28154件,占99%。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1234件(次),立结案830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33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2人,移送司法机关20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496.13万元。重点查办了市教育局原局长张俊荣、市文物局原局长常引根等典型案件,在全市引起强烈震动。创新执纪方式,探索实践“四种形态”,2015年至2016年8月,全市受处分党员干部中,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的占76.42%,给予撤职及以上重处分的占20.13%,移送司法机关的占3.45%。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731件,其中谈话函询1288件,共有45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较好地体现了挺纪在前的理念。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优先处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制定了市、县、乡三级纪检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业务流程(试行)》,严格审查程序,确保审查安全。坚持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实现了“零事故”。新建市党纪教育基地一期工程,办案场所实现了规范化和标准化。
(五)坚定正风反腐,群众身边腐败得到有效遏制。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五账工作法”,严查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违纪行为,严查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履职尽责,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专项执法监察,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煤焦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等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以县乡纪委为主体、市纪委一线督办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等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委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深入解决基层涉纪信访问题。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充分发挥再监督、再检查作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在全市发改、扶贫、财政等部门和领域开展自查自纠或专项整改,深挖问题根源,健全制度机制,取得良好效果。2013年以来,共审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63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68人。
(六)坚持立行立改,纪检体制改革成效显著。五年来,我们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加快“三转”步伐。市纪委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完成内设机构两轮改革调整,增设6个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执纪监督部门和人员数量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和编制数的76%和70%。各县(市、区)纪委全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把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市委下发《关于加强乡镇纪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171个乡镇、街道办,每个乡镇纪委至少配备5名人员,实现了乡镇纪检组织全覆盖。全力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56个减少到9个,各县(市、区)纪委从1029个减少到153个。深化县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实践“统派联管”和“统派直管”监督方式,为实现派驻全覆盖提供了样本。推动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组长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抓好本系统、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执纪能力进一步增强。细化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规范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下发并执行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七)从严监督管理,队伍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五年来,我们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优良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纪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开通市纪委门户网站,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制定学习教育培训规划,分批次对纪检干部进行轮训。高标准完成市县两级纪委机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委局领导广泛开展约谈,带头参加接访,深入一线调研,努力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严明纪律审查、市县巡察、工作保密等纪律,建立全市纪检干部信息数据库,健全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归口管理等制度规定,从严监督管理,坚决清除“灯下黑”。五年来,共查处违纪纪检干部64人,纯洁了队伍。
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得益于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得益于全市纪检干部付出的辛劳和智慧。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纪检工作的各级领导、广大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必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做好纪检工作的根本要求;二是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主体责任“真兑现”,这是做好纪检工作的有力抓手;三是必须坚决把纪律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警钟长鸣、戒尺高悬,依纪监督、从严执纪,这是做好纪检工作的关键举措;四是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这是做好纪检工作的基本遵循;五是必须聚焦主业主责,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三转”,下工夫加强队伍建设,探索具有临汾特色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这是做好纪检工作的坚强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不高,履责意识、担当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二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挺纪在前”和“四种形态”的认识有偏差、理解不透彻、运用不充分,对党员干部教育、提醒、管理和监督不够;三是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存侥幸,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上紧下松、越往下越打折扣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一些权力集中、资金项目密集的领域仍然存在腐败隐患,有的行业、单位和部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比较严重,小官大贪、小官群贪的案件时有发生;五是有的纪检机关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措施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落实“三转”不到位、不彻底,监督执纪问责不力,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六是有的纪检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等等。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大力实施“345”战略,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努力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的攻坚阶段。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直面挑战,进一步聚焦主业、突出重点,把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巩固、深化、提高”的方针,落实省纪委和市委工作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条主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深入推进纪律建设、责任落实、纠正“四风”、纪律审查、巡察监督、基层反腐、自身建设“七大任务”,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从以下七个方面提出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维护党规、党纪权威
一要尊崇践行党章。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纪检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做党章的忠实执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要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的组织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夯实良好政治生态的基础。要着力发现和纠正落实不力、阳奉阴违的问题,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要强化纪律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规知纪,遵规守纪,真正把党的“六项纪律”执行到位,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和警示教育力度,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二)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毫不动摇夯实管党治党根基
一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党的各项工作中,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认真落实责任清单、工作约谈、监督提醒等实施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切实负起教育监督责任,多做同志式的谈心谈话,对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制度约束,汇聚强大推动力。
二要积极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纪委要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探索完善对同级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监督的有效机制,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继续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的完善和落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的监督,坚持和完善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四述”制度。
三要严肃问责追责。有权就有责,失责必追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严肃问责。
(三)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着力构建纠风治乱长效机制
一要持续发力,严防反弹回潮。“四风”问题尽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稍有松懈就可能死灰复燃,必须久久为功、持续发力。要紧盯年节假期,看住“关键少数”,让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顶风作案搞“四风”的人和事,要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从严从快查处。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找准规律,深查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二要立体监督,及时通报曝光。探索完善惩治“四风”的联动协作机制,注重发挥公安、税务、财政、旅游、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增强查纠“四风”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举报方式,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用好“一键通”“随手拍”等平台,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通报曝光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三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作风建设,既要巩固现有成果,更要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要深入分析“四风”案件,剖析共性问题特点,找准标本兼治对策,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开展系统整治。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查找自身“四风”的具体表现,由解决面上的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向常态治理、长期治理转变。要深入挖掘、大力弘扬我市丰富的红色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资源,汲取家规家训、乡规民约中的精华,培养宣传一批廉政标兵,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要坚决做到挺纪在前。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各级党组织要勤于抓早抓小,更要善于知早知小,对出现问题苗头的早警醒,让有违纪苗头的不摔倒。纪检机关在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中,要用好“四种形态”,把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立案审查等方式贯彻落实到执行纪律的全过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通过谈话让干部受教育、明是非,同时要善于从中查问题、找线索。要对谈话函询的线索确定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从严从重处分。
二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紧紧围绕减存量、遏增量的目标,坚持从严惩处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续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党的意识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要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在严格纪律审查的同时,要按照“三个区分”的要求,把谋取私利的、明知故犯的、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甄别出来,旗帜鲜明地保护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对一心为公、没有私心,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无意犯错误的干部,要最大限度地给予宽容;对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在工作中因得罪人而遭恶意诋毁、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坚决予以保护。
三要提升纪律审查质量。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用好信访、司法、审计、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提高分析研判质量,形成反腐合力。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业务流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问题线索及时清理研判,分类处理,集体处置,规范管理。积极做好中央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管理系统的对接落实工作,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廉洁档案电子管理系统,提高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案件剖析,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文明办案各项制度,把保障审查对象人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监督震慑效应
一要站稳政治立场。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方针和市委巡察工作办法,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把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开展巡察,找准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从思想认识到具体行动,严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党规党纪,真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明确巡察重点。市委的巡察重点要放在各县(市、区)班子、市直部门班子,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办;县(市、区)委的巡察重点要放在乡镇党政班子、县直部门班子,延伸到重点村(居委会)。要紧盯重点对象,聚焦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哪里问题集中、哪里群众反映强烈就先巡察哪里,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细化巡察任务,因地制宜,增强针对性。通过构建市县党委巡察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有效发挥巡察的震慑作用,确保届内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三要用好巡察成果。巡察监督,落实整改是关键。各级党委“五人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签字背书,承担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建立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防止重巡察、轻整改。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新问题、督促再整改。要注重抓好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成果充分运用到纪律审查、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之中。
(六)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全心全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要层层传导压力。县乡党委要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关键作用,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开展“四述”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坚持“五账工作法”,强化县乡纪委为主体、市纪委一线督办的工作落实机制,全面加强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监督,严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要加大查处力度。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问题;重点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制度建设,进行全面整改。
三要夯实工作支撑。市、县、乡的科股站所,是做好工作的中坚力量、面对群众的服务窗口,也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要加大问题约谈、督查指导和追责问责力度,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依规办事;派驻机构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创新执纪方式,加大对驻在部门问题线索的排查处置和纪律审查力度,切实加强驻在单位的正风反腐工作。
(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队伍
一要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下级纪检机关要及时报告本地区、本单位重要情况。研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严肃查处瞒报、漏报和迟报等行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稳步抓好市县两级派驻机构管理工作,加快推动派驻机构全覆盖。扎实推进县级纪委派驻机构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二要深化“三转”成果。要紧扣监督执纪问责,继续深化“三转”。市纪委要不断深化对职责定位的认识,推动工作向下延伸。县级纪委要密切联系实际,转变理念思路,全面履职尽责,加强对乡镇、街道办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领导,督促乡镇、街道办纪委真正把监督执纪的职责担当起来。继续引深“学思践悟·岗位练兵”活动,扑下身子接地气,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宣传工作,重视舆情分析、研判和处置,牢牢把握主动权。
三要注重日常监管。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履行好自身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养,结合实际制定干部培训计划,有针对、有重点地举办各类专题培训。要进一步加大纪检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加强巡察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同志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任重道远。让我们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