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督查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董枭) 11月27日,我市针对重污染天气现状,成立由市委常委带队、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7个督察组,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对尧都区、洪洞县、侯马市、襄汾县、霍州市、曲沃县、翼城县、临汾经济开发区、侯马经济开发区及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督察。
此次督察内容包括:各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环保规定的执行情况。各有关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执行情况;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辖区内锅炉、营业性炉灶的禁燃烟煤情况,秸秆、垃圾、树叶的禁燃情况,扬尘污染的防治情况,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包括对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及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
据了解,市督察组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调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随机确定现场检查对象,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接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
责任编辑:实习生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