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郑静 闫璟)1月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乔建军,副主任杨治平、王金珍、张庚博、任天顺、王国平、冯建宁、张学伟以及30名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振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翟瑞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苑涛列席会议。
会议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期间召开了一次主任会议。
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集中审议了《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及说明,市政府关于乡村医疗服务提质工程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临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编制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的决议》(草案),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市政府关于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人事任 免议案及说明、人事任职表决办法(草案)、供职发言等。
下午,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并对乡村医疗服务提质工程情况的报告、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人事任职表决办法(草案)。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人事任职事项。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依法立法理念,不断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实效性,确保《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要认真组织实施《临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严格执行规划管理制度,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法制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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