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韩晓芳) 1月2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16年,该局抓重点、补短板、夯基础、出亮点,上下一心,奋力拼搏,重点民政工作任务指标全部提前完成,进一步健全了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投入49360.49万元惠及民生,今年,在保障民生方面将更有作为。
从2016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23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40元/人/月,完成了城市低保标准提标幅度不低于5%,农村低保标准提标幅度不低于8%的目标任务;出台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0804人,其中城市54159人,农村86645人,支出33736.7万元;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0194人,支出486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96328人次,支出4932.79万元;临时救助共救助29817户次,支出1294万元;为应对今年风雹、洪涝、干旱等灾害,下拨资金4530万元,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为了保障不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冻饿街头,我市民政局积极应对低温冷冻天气,制定工作预案,开展全天巡查,在网络媒体开展宣传,全年全市共救助5200人次,未出现因极端天气、饥饿等原因而导致的流浪乞讨人员伤亡事件。同时,在永和、汾西县启动了关爱留守儿童救助活动,为460名留守儿童送去价值138000元的爱心物资。
2016年,我市涉及低保、救助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进展,救助对象生活补助水平稳步提高,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进展迅速,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顺利推进。此外,《临汾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下发。
百姓冷暖,政府牵挂。2017年,我市将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政策要求,稳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补助标准,积极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相衔接,加快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进度,继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升综合防范能力;及时准确上报灾情,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提升综合防范能力;全面提升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慈善捐助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使更多的贫困群众享受到国家发展的利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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