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2017-07-14 08:49:09 来源:临汾新闻网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

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纪律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贾亮)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一要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市级人民政府对区域内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各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规化、统筹市域内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二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要将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学生学籍注册的基本依据。各市、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在规定招生范围外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三要严格中考招生录取程序。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均需通过统一招生平台,按照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的程序,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规定时间内,依据学生报考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网上统一录取。四要严格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程序。各市要严格按照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五要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各市人民政府要督促市教育局和招生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布各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及有关政策。六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市人民政府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大对违规招生的整治处罚力度。

  通知强调,对有令不行、有错不纠的,采取行政问责等措施,切实保证有关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大对政府履职的督查问责追责力度,对执行政策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责任。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通知还要求,各市要组织专门力量,就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开展专项督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结合群众反映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随机进行招生专项检查。为此,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351-7676300、3040914。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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