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闫璟) 8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洪,副主任杨治平、王金珍、任天顺、王国平、冯建宁、张学伟,秘书长及27名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兵、闫建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太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人,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副职、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期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汾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草案)、说明及研究意见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临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7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人事任职议案及说明、任职表决办法(草案)、供职发言等;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批准临汾市本级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2017年临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职表决办法。随后,进行了人事任职事项。陈小洪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准确把握大势,聚焦突出问题,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深入实施“345”战略,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重点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上狠下功夫,不断形成新优势和新增长点,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肃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追责和问责,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法制委员会要认真研究、修改完善法规草案,汇总整理会议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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