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施行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玉萍)
12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施行情况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珍,副市长闫建国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闫建国就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施行一年来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就各自工作情况作了发言,指出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施行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工作打算和措施等。
王金珍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大贯彻实施《办法》的行动力,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认真研究、科学部署、有效实施,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要加强联系、沟通和交流,优化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模式,为《办法》的顺利施行和我市非遗保护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创新工作方式,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知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魅力,创建全民参与非遗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培养非遗传承人才队伍,促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把非遗产品与生活、市场结合,让其有生命有活力,努力提升贯彻施行《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