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2019-12-28 08:58:1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郑静) 12月26日至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洪,副主任杨治平、王金珍、张庚博、王国平、冯建宁、张学伟,秘书长及27名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青,副市长张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太生,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人行等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副职、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期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一次法制委员会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临汾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促进条例(草案)》及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营商环境调研情况的报告、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草案)及说明;市监委关于人事免职的议案及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免职的议案及说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免职表决办法(草案);关于《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汾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促进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免职表决办法。进行了人事免职事项。

  陈小洪在讲话中指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两个机关”重要作用,突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强化立法主导,助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寓支持于监督,依法履职有力有效;完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强化机关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为全市改革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陈小洪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四中全会精神,反复学、系统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工作学。要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坚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加强“两个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本领。在推进各项法律制度的执行上下功夫,在推进市委中心工作的落实成效上花力气,努力推动市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陈小洪强调,当前,要着重集中力量组织筹备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临汾代表团的相关事宜,同时也要提早谋划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着手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会议有关材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深化细化明年的工作安排,拟订2020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使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紧扣全市大局和人民关切持续健康推进。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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