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全面完成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

2015-12-18 09:44:1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市全面完成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

    临汾新闻网讯 “终于不用再为吃水犯愁了,往年的水从井里压出来都是浑的,只能放两天对付用,这下好了,你看这清亮亮的水,是政府掏钱给咱打深水井,咱打心眼里感谢政府啊!”看到清澈的自来水从自家的水龙头汩汩流出,尧都区枕头乡周马庄村村民李大爷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我市把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作为全市六大惠民工程之一,强化措施,规范推进,成效明显。截至11月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标准提升工程完成投资4278万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85处,已解决全市7.12万农村人口和2.36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
    项目建设中,我市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充分注重民情、民意、民心的基础上,顶层规划,科学设计,融入更多的“亲水、便民”理念,不但力争所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适用、好用、耐用,而且突出解决广大农村群众用水难、饮水难的问题,着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工程质量是项目的生命线。我市坚持把工程质量作为重心工作来抓,在坚持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和工程竣工验收制的前提下,严格实行项目工作预决算制,坚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争分夺秒,充分利用有利天气条件加快施工,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在建设中,监理常驻施工现场,对建筑材料、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严格把关;抽派专业技术力量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建设工地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创新推行水利项目建设监督制度,推举受益群众代表组建“质量监督小组”,加强过程跟踪管控,形成政府+监理公司+受益群众“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突出打造精品亮点优良工程,全力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落实管护责任关系到项目的长效利用,我市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将新建的饮水工程管护权一律划定给村委会,由村委会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受益村民;并落实专人管护,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村委会对管护情况进行监督,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争取管护资金,落实管护经费保障,全力确保所建饮水设施建有所用,建有所管,管有所益。同时,为保证群众饮水水质安全,我市还投资1680万元,完成建设14个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可按照国家标准进行42项水质检测,为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干净水保驾护航。(李玉川 范伟)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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