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范韶华)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12月1日起,25种带量采购药品将在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销售,执行全国统一的采购价格。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确定在北京等4个直辖市和广州等7个城市,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数据显示,31个通用名药品25个中选,其中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效应,9月24日,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参与扩围的26个省份在上海开展联合招采,产生了拟中选结果。25个“4+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价格都降低到不高于“4+7”试点中选价格的水平,群众费用负担将大幅度降低。
我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第一时间安排落实,确保群众及早用上质优价廉的集中采购药品。11月8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扩面工作,全市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代表和药品配送企业现场举行了中选药品购销合同签订仪式。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已签订完成。
据了解,本次中标品种有4个原研药(进口药)和21个仿制药,仿制药品均通过了国家药监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其中,阿托伐他汀钙片从每盒39.5元降低到1.68元,冠心病支架术后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由原来的每盒108.2元降到17.8元,心脑血管疾病常用药苯磺酸氨氯地平由原来的每盒15元降到0.49元,原研肺癌靶向药吉非替尼由原来的每盒498元降到257元,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安博诺)由原来的每盒29.2元降为7.6元,用于靶向抗炎镇痛的氟比洛芬酯由原来的62.1元降为21.8元。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改善行业生态,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开展更多药品耗材种类的带量采购和使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医保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