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媛) 日前,蒲县人民检察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在蒲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长郑宏亮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当庭明确表示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仅用15分钟。
此次案件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该院办理的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简易程序的案件。刑事诉讼中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提高办案效率,有效节省司法资源,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的成功审理是该院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初步尝试,同时检察长办理案件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认罪认罚从宽的工作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