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明云)日前,曲沃县根据县政府印发的《曲沃县农村(社区)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曲政办发【2014】60号)文件,实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制度,切实杜绝农村不良风气。
该县明确宴席举办者和承办厨师是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农村自办宴席的安全管理坚持部门指导,县、乡镇(城市社区工委)、村三级负责,以乡镇(城市社区工委)、村为主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农村聚餐主办者作为申报备案责任人,自办宴席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实行申报备案。婚嫁等红事,宴席承办人需提前3天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备案申请,举办丧事的,事发当天向村委会申报备案,由村委会受理后,立即向乡镇协管员报告,并在24小时内派村级协管员到现场进行食品安全审查并督促整改,聚餐人数超过500人的,乡镇应商请曲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指导。每月25日,村委会将申报情况报乡(镇),乡(镇)每季度将情况汇总后,用电子版报县食药局。如遇自办宴席引发食品中毒或可疑食品中毒事件的,举办人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村委会报告,同时对现场采取封存措施,乡镇政府要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委和县食药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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