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曲沃县在撤并行政村中实施“353”工作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撤并村“两委”干部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目标。
稳定干部队伍,坚持三个“不变”,即被撤并村原有各项经费保持3年不变;被撤并的村“两委”成员不变;被撤并村的村“两委”成员待遇保持3年不变,继续负责原来村庄的各项工作。
加强支部建设,做到五个“继续”。即被撤并村党支部继续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各项基本制度;继续做好发展党员及党员冬训等党员日常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继续管好用好支部活动阵地;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软弱涣散支部继续做好整顿工作。
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三个“融合”。即设立合并村党总支委员会,推动党组织的“融合”;乡镇党委指导“合并村”制定统一的支部活动制度,实现工作的“融合”;新设总支组织合并村党员共同活动、共同学习,实现思想的“融合”。(段颖 陶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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