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收藏爱好者段延峰收藏到一张藏品,这件藏品记录了曲沃曾经颇负盛名的烟草业。
这是一张关于烟草运输的合约,纸张为宣纸,长44.5厘米,宽24.5厘米。蓝黑色表格形式,表格内所印文字也为蓝黑色,其余文字为毛笔所书写。
合约正上方的边框内印有“曲沃县”三个大字,下面的印刷文字和毛笔字迹记录了与“脚户”签订的运输合约:宣统壬子年四月初九日,立承揽脚户“李黑子/卫道隆”河津县人,客人谦德亨记名下净欠脚户每担九千,共合银钱贰拾柒千文,大票为照。合约写着中途出现货物短少、损坏及延误时日的赔补情况:如路途短少损坏之货,照时价陪补,言明一脚送到,如倒载误期以八(百分之八)扣付钱。合约写明了给承揽脚户预付的定金:在沃(曲沃)现付过钱陆千文,计开除付下欠银钱贰拾壹千文。
合约还清楚地写着货物的种类和数量:一昌菉(绿)菸(烟)壹全担、半斤一昌菉菸壹全担半、金来换菉菸半全担。除了所列货物,合约上还另有交待:带去厘票(即税票)壹张、苫席叁条。货物由“复诚元宝号查收”。最后一列有接收商号及所承担店主的信息:送至和顺(县)许村交卸明白。最后的落款处有“店主”二字,下面还有五字的红色条形印章,并有毛笔书写的“骡”字。“骡”字下仅有一个红色印章文字“行”可辨认。由此可推断,当时是由“骡行”运输商家雇佣“脚户”负责运输的烟草。
在这份合约中,还有十余个红色的菱形印章,印章上的文字为“谦德亨记”,在合同最上方的“谦德亨记”印章上,有一行用毛笔写下的文字:至货到社(榆社),开一收条付与原银带沃(曲沃)是幸”。文字是特别交待负责运输的“脚户”和所接收货物的商号,到达榆社后,开一张收条,付给合约所写的银两,带回曲沃。合约正上方还有两行红色的文字,明确了运送货物的时限和违约处理办法:限拾贰天送到,如倒载误期,定于对扣付钱。
合约开头写着“宣统”二字,紧跟着又写有“壬子年”,这年为1912年,是民国元年,距今已经有107年了。由此可见,这件合约印制于清代宣统时期,民国元年仍在使用,见证了历史的更迭和变化。
曲沃烟草久负盛名,曾经还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性行业。我市著名作家、尧文化研究专家乔忠延曾写过一篇曲沃烟草的文章《兴盛多年的曲沃烟草业》,在文章开篇中这样写道:在临汾的经济发展史上,曲沃烟草占着不可忽略的位置。
资料显示,曲沃烟草自明代开始种植,最盛期达到全县种植面积的1/4,年产量可达7000多吨。抗日战争时期,即便时局动荡,从事自购、自产、自销的厂家也曾达200余家。2000年,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曲沃卷烟业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殊印记,合约中用语文雅简练,文字书写潇洒,所记录的‘一昌’一全担”等计量单位及‘脚户’骡行’一送到’等词语,如今读来非常陌生,有的也难以查阅。”段延峰表示,从文字记载可以看出时代的变迁,也可以看出当时所运输的曲沃烟草种类多,数量大,通过一个侧面也印证了曲沃烟草业往昔的辉煌。”
记者 张春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