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实现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开展复合方式付费改革
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全民医保,山西做到什么程度,今年又要做些啥?7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给出答案。
去年,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人均70元。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6%、75%和77%。同时,在阳泉、运城两市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覆盖1300余万城乡居民。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方面,11个市医疗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省政府确定的目标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人均90元左右。另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今年重点做这些事:——完善筹资机制和管理服务。探索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稳步推行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到2015年底,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建立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发挥托底救急作用,筑牢重特大疾病保障网。
——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工作,开展按人头、按病种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改革。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和试点城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
——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医疗执业保险;加强监管,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确保有序竞争。(记者何宝国李涛)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