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通报查办农民群众身边腐败案件进展情况
7月7日,省检察院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查办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显示,从今年5月专项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此类案件211件2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2件26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22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70余万元。
其中,立查有影响的案件有:吕梁市石楼县人社局党支部书记郑某某、石楼县裴沟乡党委书记王某某涉嫌贪污案;晋中市介休市宋古乡南张家庄村村支书尚某某涉嫌受贿案;晋城市阳城县东冶镇磨滩村村委会主任张某某涉嫌贪污案;忻州市宁武县薛家洼乡尹庄村村委会主任尹某某涉嫌贪污案等。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支农惠农财政补贴环节职务犯罪案件54件70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节职务犯罪案件23件29人,违法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背后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农村社会保障惠民政策落实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件19人;立查乡镇站所工作人员46人,村“两委”人员143人,占立查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66.7%,初步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查办农民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记者左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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