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某网站就“职工带薪年休假”相关问题在线调查问卷,截至16时,共有3万多名网友参加。其中,就“国家不断鼓励带薪休假,你怎么看”选项中,62.3%的网友选填“落实困难,休假难”,认为带薪休假落到实处,仍须政府和有关方面发力。而针对“国家鼓励的‘周五下午+周末’休短假,你认为可行吗”这一问题,80%的网友选择了支持。尽管如此,同样有过半数网友认为这一好政策和带薪休假一样,会遭遇落实难。
中新网8月4日消息称,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透露,除了落实带薪休假,国家还将鼓励“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消息一出,引起热议。
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国家首提“小短假”
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已至少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落实财税、土地、价格等支持政策以及带薪休假等制度。”最近一次是,7月31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要进一步推动带薪休假制度。
中新网消息称,国务院这次政策例行吹风会,在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的基础上,还释放了新信号: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在夏季灵活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时间相结合,实现小短假,创造有利条件。
民营企业对小短假执行有疑虑
“我们每年都能按规定休假,只要按程序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事假年假一般都能批准。”太原市长风街一家煤炭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部职工李女士表示,公司在2009年年初就对职工“带薪休假”作出了明确规定。针对“周五下午+周末”休短假,李女士表示支持,并且信心满满:“真有这样政策的话,单位一定会和年休假一样落实到位的。”
在太原市南内环街青龙电脑城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大学毕业就到该电脑公司上班,已干了6年,目前是副总经理。针对“周五下午+周末”休短假,张先生首先表示支持,同时也认为“看起来很美,不太好落实”。
记者随机对多家国有、民营企业采访发现,企业均表示欢迎,但民营企业普遍对其执行有疑虑。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相对灵活的休假安排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已透露,7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到要进一步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吴文学表示,鼓励各单位和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对灵活的休假安排,实现错峰休假;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夏季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时间相结合,实现小短假,创造有利条件。具体实施时间和实施办法,要等国家出台相关规定。
尽管我省没有相关“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的规定,但也给出了休假利好消息: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职工个人意愿和工作时间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假、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
省政府还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落实好带薪年休假制度,将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把用人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作为劳动保障日常检查和年度书面审查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如何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和可能出台的“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
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忠律师建议,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上述休假制度,可形成一定带头和示范效应。在此基础上,必须加大人社部门及其所属劳动监察机构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以确保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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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一年即可休年假
按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非本人原因未休可领3倍工资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休年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企业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需要明确的是,月工资是指剔除加班工资后的职工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离开单位后年休假不会作废
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年休假的,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按照日工资收入300%的标准支付当年度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
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同时,企业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天数的不再扣回。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