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兵)记者5月30日从太原市政府部门获悉,日前,太原市荣获了“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称号,这是该市继2010年获得此项荣誉后,再次获奖。
太原市委、市政府和太原警备区制定出台了《太原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要与城市规划同步编制,对人防工程的产权、管理权、使用权进行了权属清晰的划分;对新建民用建筑依法建设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为太原市依法开展人民防空工作奠定了基础;以人防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深度融合式发展,积极推动和促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使人防工程最大限度地服务社会、助推经济、惠及民生;从实战和应急需要出发,不断强化人防专业队伍的整组和训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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