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讯 1月19日,新成立的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在并召开第一次干部大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骆惠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对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监察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市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骆惠宁在讲话中阐述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在回顾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后指出,省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只是试点工作迈出的第一步,还有大量的改革工作要做。要坚守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实施方案,继续积极探索,实现深度融合,规范高效运行,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一要紧紧围绕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目标,加强全员学习培训,强化改革实践,进一步在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上实现融合,与时俱进地提高队伍整体水平;二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重点在优化执纪监督和执法监督方法,规范纪律审查和执法调查措施使用,完善工作流程和内控办法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制度规定,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三要积极探索国家监察与巡视监督、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把有效监察贯穿于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全过程,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察效能;四要积极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五要积极探索坚持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向上级监察委员会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措施,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监察工作的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为制定国家监察法和改革在全国推开提供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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