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政策公布

2017-11-04 11:15:48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王冠兴)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今日公布了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政策。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类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级联考”)。
    省级统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各专业的考生(除艺术史论、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戏曲表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省级联考:所有报考省属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级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联考工作由山西传媒学院承办。
    省级统考的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成绩应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部和省招委批准的有资格举办上述专业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它具有上述专业招生资格的院校均须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原则上不再组织校考。省属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须使用省级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省外本科院校可使用省级联考成绩,也可自行组织校考。省级考试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须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在我省设点的外省校考院校或专业,考生必须在我省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参加的专业考试成绩不予承认。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并发给考生。考生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站(www.sxkszx.cn)查询。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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