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这是我们第7次召开这样的表彰大会,连续7年从未间断,已经有300余人次受到表彰奖励。这样的活动已经成为我们每一年的必做功课。”襄汾县新城镇党委副书记郭海峰介绍说。1月30日,新城镇2018年度文明创建系列“十佳”模范评选表彰会上,50位道德模范的事迹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位。
2011年12月,新城镇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珍惜荣誉,用好荣誉,站在新起点,谋划新发展,探索新路径,该镇坚持在全国文明村镇创建中,将深入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卫生文明户、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系列文明创建“十佳”评选表彰活动作为一项重要载体。坚持群众提名推荐,村两委、村民代表推选,镇党委政府表彰的三步走路径,确保真正的榜样,真正的优秀在评选中脱颖而出。
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抓,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树新风、正民风的好抓手,通过设立善行义举榜、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为文明户挂牌等形式,树立学习榜样和标兵,引领群众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有力促进了文明新风的养成。
2018年,新城镇坚持优中选优、好中挑好,在历年评先表彰的先进模范中,精心挑选了20位代表人物,编印了《德耀新城》一书。
十佳模范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新城镇精神文明建设,2015年2月、2017年11月,新城镇两次通过复查验收保留了“全国文明村镇”这一荣誉。2018年陈郭、丁村、邓曲3个村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村”称号,刘村、伯虞、蒙亨、沙女、官滩5个村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临汾市文明村”称号。(焦玉龙)
责任编辑: 吉政